1.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招標貨物及服務的境內制造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投標人須提供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等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2.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財務狀況報告(2014年度企業財務報表或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近期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所規定的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3.投標人須提供由檢察機關出具的有效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檔案查詢結果證明函(原件須附在投標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復印件);4.本次采購貨物中若是屬國務院辦公廳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所列的強制采購類產品的,投標人所投標產品必須是最新《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內產品,投標人所投產品國家有強制性要求或認證的(如節能、3c認證等),必須附上產品的相關證明文件,加蓋投標方公章,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方式投標; 注:投標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證明的所有復印件應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