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編號:新財購—2015—7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鄭二中遷建地質勘察和規劃設計項目已由政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新鄭市教體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新鄭二中遷建地質勘察和規劃設計項目;
2.2項目地點及概況:新鄭市城關鄉107國道改道南端與藍晶路之間,占地156畝,總建筑面積約60000㎡,包括校園圍墻、大門、道路、校園硬化、景觀、綠化等附屬工程和體育場活動場地;
2.3勘察規劃設計周期:地質勘察合同簽訂后 20 日歷天內,完成地質勘測工作,并提交完整的勘察報告;規劃設計工作合同簽訂后 45 日歷天內,并提交完整的規劃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
2.4質量要求:均符合國家規定的現行規范及質量驗收標準;
2.5招標內容:新鄭二中遷建地質勘察和規劃設計,詳見招標文件;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二個標段。
第一標段:地質勘察;第二標段:規劃設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單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二) 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證明;
(五)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供應商還應當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
3.2第一標段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類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項目經理具有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證書,中級及以上職稱;企業及項目經理具有地質勘測類業績;第二標段需具有建筑工程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項目經理具有國家貳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職業資格;企業及項目經理具有規劃設計類業績;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不允許分包或轉包。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內容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投標人應自負風險費用,提供虛假材料的將進一步追究其責任。
4.報名須知
4.1 本項目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投標人報名前須在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注冊成為會員,并攜帶相關證件到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局、財政局采購辦、紀委公共資源交易監察室辦理會員審核、備案等手續,再進行網上報名。詳細內容見中心網站-辦事指南-服務指南《新鄭市征集工程類投標企業、政府采購投標人等會員庫的通知》。
4.2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開標時投標人需攜帶以下相關證件原件到現場進行核對: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新鄭市檢察院開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函》(有效時間內);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5.報名時間:
2015年4月23日至 2015年5月4日17:00止。
6.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第一標段:3000元(人民幣叁仟圓整);第二標段:10000元(人民幣壹萬圓整)。投標保證金須于2015年5月5日17時(以到賬時間為準,請注意因跨行、跨地區以及節假日銀行基本賬戶不辦公等因素造成的保證金到賬延遲因素)前從本公司銀行基本賬戶轉賬至鄭州銀行新鄭支行;
賬號:9910120111000836
單位名稱: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轉賬后必須持票據到中心財務結算窗口換領收據,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7.招標文件的獲取:
2015年5月4日至 2015年5月8日 (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在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5年5月27日15:00(北京時間)(具體以招標文件為準)
遞交文件及開標地點: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9.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新鄭市教體局
聯 系 人:趙老師
電 話:0371-69950029
采購代理機構:中建聯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鄭先生
電 話:15039052811
10.監督電話
新鄭市紀委公共資源交易監察室 電話:0371-69957711
新鄭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 電話: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