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融資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平縣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融資建設項目已經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西平縣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項目擬采用引資建設模式實施。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編號: xpgc-2015-039
2.2 建設地點:河南省西平縣城內
2.3 項目概況:
1、河南省西平縣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包括:小洪河城區段(107國道上游200m至京廣鐵路橋下游400m,約6.6km)和引洪河城區段(西平大道西段譚店橋上游200m至規劃新城北邊界,約4.8km)11.4km的河道整治,新建河道蓄水調控建筑物4座,穿堤涵閘2座,堤頂防汛通道約22.8km,既有橋梁改造7座,沿線景觀綠化面積約104萬㎡,兩岸濱河道路約22km。
2、工程總投資約7.3億元,其中水利工程投資約2.5億元,景觀工程投資約3億元,濱河道路工程投資約1.8億元。
2.4 計劃總工期:三年。
2.5 模式:本項目采用引資建設模式
1、投資人必須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注入工程直接投資額的10%到指定賬戶作為企業資信金。(投標人中標后企業資信金直接轉為項目履約保證金,如中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拒簽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則項目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投資人必須為工程前期搬遷融資2億元,并于簽定合同前內注入到指定財政賬戶。融資使用期限為二年,還款期限為使用期限到期后二年,融資利息按照四大商業銀行同期基準貸款利率支付。在滿足2億元融資的基礎上,投資人多提供資金、不計或少計利息作為評標加分因素。
2.6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辦法:
(1)政府財政投入資金,根據當年工程進度并驗收合格后,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付清工程款;
(2)30%的工程款以雙方認可的相應地塊沖抵。政府和投資人約定地塊,經中介評估機構確定基本價(并經雙方認可),對約定地塊進行拍賣,拍賣款用于支付工程款,溢價部分由政府和投資人各得50%。投資人溢價分成比例小于50%和土地價款沖抵工程款比例大于30%作為評標加分因素。
2、融資還款辦法
(1)經縣人大通過決議,政府對投資人的融資在使用期限到期后,通過財政預算每年償還50%,還款期限為二年。
(2)經政府和投資人約定地塊,經中介評估機構確定基本價(并經雙方認可),對指定地塊進行拍賣,拍賣款償還融資款,溢價部分由政府和投資人各得50%。
以上兩種辦法可任選其一。
2.7 標段劃分:本項目設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注冊資金不少于1.5億元;
3.3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投標截止時間前須向招標人繳納工程直接投資額的10%做為企業資信金;
3.4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本公告第3.7項規定。
3.5項目經理(建造師,下同)資格:
擬派的項目經理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擬派的水利工程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擬派的濱河道路工程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公路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擬派的景觀工程負責人具有園林綠化專業中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擬派的水工建筑物的金屬結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負責人具有機電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擬派的房屋建筑工程負責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6 投標申請人應具有企業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單位至少具備以上其中一項資質,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3家。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參加投標的任何單位只能出現在一個投標聯合體中。
(2)投標人為聯合體的,聯合體的組成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投標聯合體各成員應簽暑聯合體協議,確定投標聯合體牽頭方(投標聯合體牽頭方必須為水利工程的投標聯合體),明確各自的責任、義務和分工,并承諾聯合體各成員方對本次投標以及中標后簽訂的合同承擔全部及連帶責任,該協議必須隨其它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3)投標聯合體各方必須在本項目招標及合同執行過程中嚴格遵循投標聯合體協議的規定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未經招標人書面認可,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對投標聯合體協議及投標聯合體成員組成作任何變更。
(4)投標聯合體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投標聯合體各方除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外,水利工程的投標聯合體方需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景觀工程的投標聯合體方需具備城市園林綠化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濱河道路工程的投標聯合體方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水工建筑物的金屬結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的投標聯合體方需具備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管理區建筑工程的投標聯合體方需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投標聯合體牽頭方必須為水利工程的投標聯合體;擬派項目經理及各工程負責人資格應滿足招標公告第3.5項要求。
★注: 企業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查詢時間應在招標文件載明的報名期間內,告知函原件應與投標文件正本內所附查詢函一致)。
4. 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4日至 2015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2:00 時,下午 3:00 時至5:00 時(北京時間,下同)
地點: 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2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證明其符合本招標公告規定的資質條件且有足夠能力承擔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法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法定代表人報名的應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有效的資質證書;擬派項目經理及各工程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企業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證明。
注:以上證件驗原件留一份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留原件。
4.3授權委托人招標過程中不得更換,擬任項目經理、各工程負責人在投標過程中不得更換。
4.4報名聯系電話需為授權委托人本人電話。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2015年4月24日至 2015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2:00 時,下午 3:00 時至5: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持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圖紙按成本價出售,售后不退。
5.3投標保證金
遞交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形式和金額: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基本帳戶轉入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帳戶名稱: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 戶 行:農業銀行西平縣支行
帳 號:16625101040005911
投標保證金金額:捌拾萬元;
地點: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轉賬后須持轉賬憑證到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換領收據,未預交投標保證金的,取消投標資格。
5.4企業資信金:
企業資信金為工程直接投資額的10% 。
企業資信金必須從投標人的基本帳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戶名:西平縣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西平支行
帳號:1715020739200026175
(投標人中標后企業資信金直接轉為項目履約保證金,如中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拒簽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則項目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5年 5月14日下午3時00分,地點為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室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西平縣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
聯 系 人: 史先生
電 話: 0396-6198880
招標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 齊工
電 話: 18838155669 13569465737
監督機構:西平縣水利局 西平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 西平縣紀委監察局
電 話 :0396—6222751 0396-6221502 0396—6269993